近日,重庆万州区政府出台了《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2010年10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活动,对建筑消防设施违法违章行为,坚决实行“九个一律”,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努力打造安全的人居环境。
依据方案,区政府将依法对辖区内的单位、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实行“九个一律”,坚决打击建筑消防设施违法违章行为。具体内容为: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备建筑消防设施的,或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未按规定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一律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和维保记录的,一律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持证上岗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不熟悉消防控制室设备功能、应急操作程序,不会操作控制设备的,一律责令单位立即组织培训;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并拒不改正的,一律对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拘留;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合格的在建工程,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施工现场存在火灾隐患的,一律责令立即改正;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改正且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对危险部位予以临时查封。
方案还指出,全区设有消防设施的建筑,重点是高层、地下公共建筑和其他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均纳入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范围。据了解,建筑消防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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