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 详细内容

50部经济特区法规适用于全市 厦门特区“长大”11倍

2010年8月02日 09:06   评论:0

分享到:

A]5s[YoS\Z0经厦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表决通过,2010年7月1日前制定的50部厦门经济特区法规,将于2010年8月1日起,适用于扩大后的厦门经济特区,厦门特区扩区迈出实质性步伐。新闻资讯l!\8H(o lcjf|

新闻资讯-r2H1k8S(I/T

今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将厦门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厦门全市,将岛外的集美、海沧、同安、翔安4区纳入特区范围。厦门经济特区的面积将也由131平方公里扩大到1573平方公里,厦门特区“长大”11倍。新闻资讯VW}#Z~B$G

新闻资讯8f-R S ^(GXE[m

厦门市市长刘赐贵表示,厦门特区扩区有助于扩展城市发展空间,有助于提升厦门在对台交流合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争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3rlP7{X H0新闻资讯[ME$D C$l\

1980年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厦门经济特区,1981年厦门经济特区在湖里出口加工区正式破土建设。1984年,中央宣布厦门经济特区从湖里2.5平方公里扩大至全岛131平方公里。新闻资讯zVj,JiKh,h

新闻资讯s#v}n xp V W(A*N

 新闻资讯e_ jf,D u O'G

已有0条评论,点击查看

 同步到社区